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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挪用货款100万应如何定罪——宁波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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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挪用货款100万应如何定罪——宁波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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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挪用货款100万应如何定罪1、挪用货款100万的应当定挪用资金罪,100万应当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百7十2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百8十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2、贪污与挪用公款的区别是什么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是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两种犯罪。这两种犯罪对犯罪客体,即公共财产权的侵犯程度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4种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在1般场合,两者的界限是容易划分的,但在1些特殊的案件中,如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产生了非法占有故意的情形下,定性上可能发生混淆。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2、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1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3、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帐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1些欺骗手段,但1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在挪用公款案件中,行为人通常会在帐面上留下痕迹,甚至会留下借款凭证,没有平账举动,因而通过查账能够发现公款被挪用的事实。挪用公款在当代的社会侵犯到公共财产的权益,所以必须要对此进行1定的处罚。当然在认定挪用公款的时候,应当根据挪用的数额来进行判断。如果说已经达到了100万元,那么数额是比较巨大的了,所以量刑也是比较严重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