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通事故律师
* 来源 : * 作者 : 长春交通事故律师
一是,应从立法和法律程序上改变目前医患纠纷民事诉讼复杂、耗时长的现状。 二是,在司法实践上,公安机关对相当多的一些轻微、无严重后果的伤害、辱骂、威胁等医闹行为,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这在短时间内案结事了,而长远看来,却纵容了部分违法行为人。因此,对此类事件公安机关应及时介入处理,不易过多调解。尤其对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严格执法,医疗机构不应无原则地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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